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3872.“于是给他起名叫西缅”表它的根本性质。这从“名”和“起名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名”和“起名”是指根本性质(参看144, 145, 1754, 1896, 2009, 2724, 3006, 3421节)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利亚所说这句话的内义中,即“耶和华因为听见我被恨,所以又赐给我这个儿子”。这种性质也是“西缅”,以及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。这是教会的第二种普遍属性,或正在重生并变成教会之人所具有的第二种属性。也就是说,这种属性是顺从,或对践行信之真理的意愿;接下来出现并由“利未”所表示的仁爱就被植入在这种顺从和意愿里面。
5843.“叫童子和他哥哥们一同上去”表好叫内层真理能与属灵良善联结。这从“便雅悯”的代表,以及“和他哥哥们一同上去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便雅悯”是指新的真理(参看5804, 5806, 5809, 5822节),因而是指内层真理;“和他哥哥们一同上去”是指再次与他父亲,也就是与“以色列”所代表的属灵良善联结。“便雅悯”在此所代表的内层真理是新真理,因为相对于在它之下的真理,这真理是内层。事实上,从良善发出的真理是内层真理;之所以指这种真理,是因为它从属灵良善,即“以色列”发出。源于意愿、因而源于情感的仁之良善是内在良善,或内在教会的良善;但源于顺从而非情感,源于教义而非意愿的仁之良善是外在良善,或外在教会的良善。这同样适用于源于良善的真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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